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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关于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和认定推荐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辖区内申报企业开展核查推荐工作,为做好2026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企认定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网),对照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核查推荐与评审首先由成都市科技局会同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其次由高新区科创局会同相关单位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再次由成都市科技局根据核查情况,向省高企办推荐高企认定评审对象最后由四川省高企办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申报时间

1.第一批次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43017:00

2.第二批次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53117:00

3.第三批次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73117:00

4.第四批次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2517:00

(三)驻点答疑地点及时间

成都高新区免费为区内企业提供高企申报答疑服务,企业可自行选择以下任一受理点咨询,不受注册地址限制。

1.南区

地址:高新区吉泰路知识产权金融大厦裙楼2(前台指引具体受理点)

驻点答疑时间:

151852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720724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911917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西区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21楼高新西区政务中心22号窗口

驻点答疑时间:

1525529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7277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918924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话:13880718336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2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所有资质、证明、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等。

2.网上申报时应提交的材料

按照相关要求,由专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企认定申请书》(须通过高企认定网打印,要保持条形码完整清晰,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盖章封面)。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扫描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制度)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等材料

3.现场核查时应准备的材料

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1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线填报后导出

2《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后导出

3办公场地租赁/产权证明。

42025年企业参加社保人员名单(由社保局系统导出)。

注意事项:

1.企业如需更正申报材料,请将加盖公章的退回申请电子版发送至成都市科技局指定邮箱(gqczy104@163.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办理事项”

2.今年继续施行退改机制,前三批次退改企业可按照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参加第四批次申报。

3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和有关要求上报材料,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或填报的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申报资格。须配合做好申报材料或填报数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4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5.企业须对所提交的材料或填报的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更名备案

(一)更名申请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企认定网进行更名申报,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若未被退回,即可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附成果转化、财务报表、研发活动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四川省科技厅通知),提交至高新区科创局。

(二)受理地址及时间

地址:高新区吉泰路知识产权金融大厦裙楼2(前台指引具体受理点)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联系人:赵老师,13880718336

异地搬迁

企业在高企认定网提交异地搬迁申请,并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迁入地工商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上传材料后,联系高新区科创局完成后续审核受理工作。

、咨询方式

1.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028-68107842

2.成都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028-61881732

4.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028-62676761

5.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处

028-62037252028-63911986(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QQ群:11035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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