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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奖补政策

申报条件
2021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一)四川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该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3个。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经济指标中的其中一项:
(1)企业最近一年的服务性收入占经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20%(含);
(2)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最近一年的经营业务收入比上一年增长10%以上(含);
(3)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最近一年的利润保持较快增长。

2021-09-10
支持方式
成都市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征集类型和支持方式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实验、验证、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投入,改善研发场所,完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按项目总投入的30%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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