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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奖补政策

支持方式
成都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支持标准和申报时间条件

1.支持标准
(1)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60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40万元,其余参编单位共计奖励资金20万元。
(2)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40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25万元,其余参编单位共计奖励资金15万元。
(3)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为25万元。对于有多个编制单位的,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资金15万元,其余参编单位共计奖励资金10万元。
只奖励技术标准制定第一和第二承担单位;系列技术标准只能申请一项标准奖励;同一技术标准,如多家企业申请的奖励额累计超过奖励总额,则按照相应比例分配奖励资金;单户企业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条件
主导制(修)定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
3.申报资料。
(1)《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及复印件。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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