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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创新创业载体奖补政策

申报条件
四川省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要求

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1-06-01
支持方式
成都市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支持范围

第五条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是指给予新获批成都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和新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第六条成都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主要包括对我市机构在蓉新创建、域外知名机构来蓉新创建的创新创业载体补助。
(一)支持范围:
1.我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2.域外知名机构来蓉新创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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