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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显示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进入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的,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二、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11日至20264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11日至2026430日。

(四)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11日至2026430日。

三、资料提交及时限

(一)企业网上填报

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4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陆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410日。

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陆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410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申报状态显示已审核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在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将申报生成并签章的纸质文件(申报表、承诺书)于每月10日前提交至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028-61885840

市科技局高新处                                   028-61881732

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环境统计处       028-61888386

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028-86289390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028-86248815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青羊工业总部基地E1404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0/2025-08/15/content_9835d20b693147dd8bb2ff0e855eafb7.shtml

 

成都市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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