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显示“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进入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的,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二、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资料提交及时限
(一)企业网上填报
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陆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登陆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打印、签章,上传平台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申报状态显示“已审核”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在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将申报生成并签章的纸质文件(申报表、承诺书)于每月10日前提交至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市科技局高新处 028-61881732
市统计局工业和能源环境统计处 028-61888386
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028-86289390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028-86248815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青羊工业总部基地E区1栋404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0/2025-08/15/content_9835d20b693147dd8bb2ff0e855eafb7.shtml
成都市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8月15日
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培育提升促进组织 / 四川省通导融合卫星网络与产业应用生态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