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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服务商,有关试点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要求,确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试点企业项目建设。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要求,为确保年底前及时兑付试点企业诊断和改造投入补助资金,请各区(市)县聚焦数转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与市运管中心保持实时动态双向对接,加强对服务商和试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宣传推广小快轻准产品应用,降低企业改造成本,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试点企业改造项目须在今年10月底前竣工投产,否则将影响补助资金兑现。同时加强企业监测管理,组织试点企业和服务商在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dt.cdsme.com,以下简称数转平台)持续更新、完善一企一档以及改造信息并做好审核和推荐上报。

二、加快推进已竣工企业评测验收。按照《关于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评测验收工作的通知》(〔2025W-168号)要求,各区(市)县要加快推进竣工项目评测验收。项目竣工之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服务商配合企业,及时到数转平台申请验收,上传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参照数转平台项目验收模块《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评测验收工作指南》),及时在数转平台上对企业评测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对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申请填报时间节点做好解释说明。全市竣工项目原则上须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评测验收工作。

三、加快推进试点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19号)相关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各区(市)县要加快组织已通过评测验收的试点企业开展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服务商配合企业,登录数转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对企业申报资格、项目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真实性等及时进行线上初审,通过后,还应会同财政部门同步核实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申报条件符合情况,及时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市经信局。项目评测验收确认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提起项目补助资金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试点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按照相关审查标准进行相关材料审核,实时掌握试点企业诊断改造、评测验收和资金兑付等情况,确保试点企业在数转平台填报信息完整,评测验收和资金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企业奖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各区(市)县要组织协调好各数字化服务商,积极指导帮助试点企业实施改造,主动配合试点企业开展评测验收工作,梳理总结试点行业典型案例和经验。

(二)项目绩效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市)县、试点企业要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指导下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将采取调减或收回专项资金等惩戒措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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